青島出臺意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2018年有這些目標
居民區(qū)增加大件垃圾分類,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今年全面推開,加快建設各類生活垃圾后端處置設施
青島出臺實施意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2020年底回收利用率將達到35%以上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日前,《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經第十六屆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研究通過。7月10日上午,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fā)布會,介紹了《實施意見》有關內容以及青島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有關情況。
根據《實施意見》,我市制訂了生活垃圾分類的總體目標和年度目標,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政策和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的方式,提出“兩個四分法”,即: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yè)按照“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居民區(qū)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細化了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四個環(huán)節(jié)內容,2020年將力爭原生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實施意見》將著力打造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青島模式”。
青島垃圾分類工作省內最早
餐廚垃圾分類走在全國前列
青島市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始于2000年,先是在湛山小區(qū)開展了以廢舊電池回收等為主要內容的試點,后又在市南區(qū)開展了試點工作。通過多年的積極探索,市民的垃圾分類意識不斷強化,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設施不斷完善。強化了制度建設,先后出臺了《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工作實施方案》《青島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青島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生活垃圾分類的政策文件。全面推進了以餐廚垃圾分類為重點的試點工作,餐廚垃圾分類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2017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7〕26號),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出具體的任務,確定了全國46個試點城市,要求2020年底前,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同時,2018年1月實施的《青島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對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提出明確規(guī)定。這次《實施意見》是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垃圾分類政策和部署要求的基礎上,并充分總結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驗做法和實際情況組織制定的。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
相關政策和標準體系
按照《實施意見》,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工作的整體目標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政策和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年度目標方面,2018年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全面推開;居民小區(qū)打造試點小區(qū),分類覆蓋率達到30%;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設施建設;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5%。
2019年實現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yè)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繼續(xù)擴大居民小區(qū)試點范圍,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50%;力爭完成餐廚垃圾、建筑(裝修)垃圾和有害垃圾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0%。
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政策和標準規(guī)范基本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基本健全,居民區(qū)試點小區(qū)分類覆蓋率達到7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
采取“兩個四分法”方式
破題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yè)
《實施意見》提出“兩個四分法”,即: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yè)按照“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居民區(qū)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對居民生活中產生的餐廚垃圾,要引導大家瀝干水分后,再投放到其他垃圾桶。兩種分類方式的選擇是本著實事求是原則,充分考慮我市末端處置設施種類和處理能力以及居民生活垃圾產生特點綜合確定的,著重于打通前端分類投放到末端分類處理的全過程,建立和完善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分類管理體系。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孫煒介紹,此次出臺的《實施意見》中關于分類方法的確定是在總結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多年來的經驗教訓,貫徹中央、省最新要求基礎上,按照“后端保障前端”(后端的垃圾處置設施種類和處置能力決定前端分類方法)的原則確定的。符合我市實際并有利于實現垃圾最大限度的減量和資源利用。而且,分類的方法不再是一成不變,將隨著社會發(fā)展以及我市后端處理設施的不斷完善,進行動態(tài)調整和變化,實現對生活垃圾的進一步細分。
此外,不同于之前重點推進居民小區(qū)生活垃圾分類的試點,《實施意見》除繼續(xù)鼓勵和倡導在居民區(qū)進行分類外,將按照國家、省垃圾分類政策和部署要求,重點破題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yè)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重心的轉變既符合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客觀規(guī)律,又能借助現有管理體系和模式,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全面覆蓋和全域統(tǒng)籌。
細化垃圾分類四個環(huán)節(jié)
加快建設垃圾處置設施
投放環(huán)節(jié):為便于識別投放,在公共區(qū)域分別設置不同顏色的垃圾桶,即:餐廚——綠色,可回收——藍色,有害——紅色,其他——灰色。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yè)的餐廚垃圾由專業(yè)部門進行收運,做到“日產日清”。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則,居民小區(qū)、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yè)擺放有害垃圾收集設施,并由專業(yè)隊伍負責清運暫存;大件垃圾應集中投放至大件垃圾暫存點,實行集中管理。
收集環(huán)節(jié):優(yōu)化完善垃圾分類收集和轉運站點布局,探索通過對現有轉運站進行升級改造,實現可回收物和各類垃圾分類收集、計量、中轉等功能。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大件和裝修垃圾分類收運,實施電話預約、登門收集服務,逐步建立定時定點分類收運機制。
運輸環(huán)節(jié):按照桶車對應要求,統(tǒng)一分類運輸車輛標識、顏色,便于社會監(jiān)督實施分類運輸。不斷完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管理制度,逐步實現對餐飲單位餐廚垃圾規(guī)范收運全覆蓋。制定有害垃圾認定、運輸、處理等技術路線和方案,保證有害垃圾運輸、處理符合危險廢物管理要求。
處理環(huán)節(jié):按照“后端保障前端”的原則,加快建設各類生活垃圾后端處置設施,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能力。根據《青島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統(tǒng)籌規(guī)劃(2014-2020)》,到2020年,建設完成垃圾焚燒二期、餐廚垃圾處理廠二期、大件垃圾處理廠、建筑(裝修)垃圾處置場等垃圾處置設施,力爭實現處理能力達到10000噸/日,垃圾焚燒處理率89%,垃圾生化處理率11%,原生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
據悉,為確保分類投放、收運的各類垃圾得到有效處置,我市將重點加快多個垃圾處置項目增擴建工作。市區(qū)及西海岸、即墨區(qū)將加快建設完成處理能力50噸/日的大件垃圾處置廠,啟動我市第二座處理規(guī)模200噸/日的餐廚垃圾處理廠項目建設,推進有害垃圾暫存設施建設,確保有害垃圾妥善處理,探索各類大型農貿批發(fā)市場濕垃圾的就地處理等。
構建多項工作保障體系
鼓勵社會資本投身參與
為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我市將構建多項工作保障體系。
一是建立市、區(qū)兩級工作指導協(xié)調機制。形成市、區(qū)、街道、社區(qū)聯動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
二是健全政策保障體系。市政府各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完善行業(yè)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管理辦法和相關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方式方法、設施配置、收運處置、監(jiān)管考核等工作的標準規(guī)范,編制生活垃圾分類指導手冊、技術導則等相關配套文件。
三是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督導體系。各區(qū)采取分類督導員、分類專員、分類檢查員的督導管理模式,強化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導、宣傳、監(jiān)督、服務工作。
四是強化經費保障體系。完善投融資體制,除政府必要的投資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積極探索特許經營和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yè)化服務公司,參與生活垃圾分類。
五是建立宣傳教育保障體系。推進宣傳教育進校園、進社區(qū),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探索設立生活垃圾分類主題實踐課程,并與課堂教學內容有機結合,讓學生在創(chuàng)建綠色校園、綠色家庭、綠色社區(qū)中發(fā)揮作用。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社各類媒體,大力宣傳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將生活垃圾分類宣傳融入各類窗口單位的公共服務設施。推進市、區(qū)兩級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中心建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市民體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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